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法院的,要找你”

发布时间:2020-12-0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杨蕾)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送达团队,收到一件关于某银行诉被告刘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送达团队干警在接收案件后,立即与刘某进行电话联系,但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在和当地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后,查询到该号码为刘某常用号码,并查询到刘某母亲的电话号码。

  在拨通刘某母亲电话后,刘某母亲称刘某长期在外出差,自己很久没有联系儿子了,目前也联系不到刘某,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在刚要撂电话的时候,刘某母亲小声说了一句“法院的,要找你”。

  听到这句话,送达团队干警猜想,刘某本人可能在其母亲身边,随即再次拨打刘某母亲的电话,告知其故意隐瞒刘某去向的行为已被法院识破,请其正面积极应诉,否则将承担后果。

  刘某母亲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把电话交给刘某,刘某表示自己对法院的传唤有抵触情绪,承认确实有逃避送达的企图。在送达干警对其进行详细解答和心理疏导后,刘某放下了思想包袱,表示愿意正常签收相关法律手续,并积极应诉。

  长期以来,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很多存在抵触情绪和逃避心理,对此,二道江区法院干警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和普法教育,帮助更多当事人了解法律,促使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有效提高案件进程的时效和司法公信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