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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回访“再监督” 整改好落实

发布时间:2020-01-10  来源:泸州市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

  泸州市纳溪区:回访“再监督” 整改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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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入户回访(齐赛飞 摄)

 

  “现在,我们村里的财务收支情况,一笔一笔都写得清清楚楚,还有低保、五保等政策都公布了,大伙心里觉得踏实了。”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再次到打古镇独树村回访时,四组贫困户高仁兴很是高兴。

  2019年6月,纳溪区纪委监委在督查中发现独树村存在村务公开多次整改不到位问题,独树村村支部书记费其远、村监委会主任王天桂因督促不到位、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岁末已至,独树村村务公开问题整改得怎么样了?村干部是否重视了村务公开工作?带着这些问题,纳溪区纪委监委干部又来到独树村暗访,于是有了文前的一幕。

  “我们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据镇社事办主任左福全介绍,打古镇现已建立了公开事项收集、业务指导、检查考评和督查问责工作机制,独树村也健全了由村主任牵头、承办人员负责、村监委会主任监督的村(组)务公开机制。

  据悉,为解决部分镇(街道)、部门存在的“只反馈、不整改”“整改浮于表面”“跟踪督促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纳溪区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建立了“1+N”片区回访监督机制,即区纪委监委1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多个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带队对其联系片区的监督工作情况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备案登记的督查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再监督”。

  “我们通过回访‘再监督’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形成监督‘闭环’。”纳溪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周明勇介绍,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问题一台账”的方式,明确整改事项、内容、时限、责任人,确定专人持续跟踪,确保监督实效。

  “我们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充分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深入查找监督执纪薄弱环节,倒逼责任部门、监督部门落实责任,切实为群众真办事、办实事。”纳溪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姚波说。

  2019年以来,纳溪区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督查发现问题380个,区纪委监委对其中42个问题进行回访,对6个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作者:贺元)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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